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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3人简章
2018-05-22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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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常住户口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等条件详见《2018年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5月27日。

(二)报名地址: 和平路93-1号5楼(城里中学南门西侧路口向北30米)

(三)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不接受手写),并在承诺书一栏签名,连同以下材料进行报名: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②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户籍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18年5月21日之前取得。

具有3年、5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18年5月,应聘人员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3年、5年,但是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含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工资面议,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站:环翠区政务网。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并且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631-******。

作者:w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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