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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平邑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5人公告
2019-08-22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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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邑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的规定,现就公开选聘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

面向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公开选聘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5名。

二、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律师应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者,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经验;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优先录用;

(五)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及时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填写《平邑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19年8月29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或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到平邑县司法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2室,电话:******)。

(二)审查。平邑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初步审查,同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县司法局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业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研究提出聘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查。

(三)聘用。县委县政府审查同意后,颁发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聘书,平邑县司法局与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支付报酬。

四、其他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平邑县司法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2室,电话:******)。

作者:w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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