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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淄博高新区环保局招聘派遣制用工人员6人公告
2020-12-3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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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环保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专家、环保监测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 环保专家1名;

2. 监测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岗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2.熟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开展工作,能适应夜间工作。

4.因涉及夜间值班及周末节假日值班,需常住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

5.具体专业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 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

高新区环保局综合科(高新区傅山大厦南楼720室)。

3.联系电话:

0533-******。

4.报名方式

(1)环保专家报名需提交《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环保专家报名登记表》两份(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行业工作年限或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2)监测人员报名者须提交《淄博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1:5的报名比例,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前两名分数相同,则加试一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

报考监测人员者若没有监测上岗合格证需在上级安排的最近的上岗证考试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无法取得者予以解聘。取得上岗证后需在高新区环保局服务年限最少三年。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环保专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用工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监测人员未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者按照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用工辅助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招聘时具有或录用后考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者按照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用工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环保局 0533-******

监督电话: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

作者:w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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