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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04-2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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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安新泰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3人)》已于2021年4月21日发布,本次泰安新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山东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或是泰安市生源,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服役期满退伍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伍复学取得学历学位,从泰安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可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已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选择自主就业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具有5年及以上新泰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作者:w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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